在国外申请专利的方式途径很多,申请国际专利主要是通过巴黎公约、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或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三种途径:
1、巴黎公约途径是指:首先在《巴黎公约》缔约国提出申请,其缔约国必须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之一,然后在《巴黎公约》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
首 次专利申请请求变更首 次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并在巴黎公约其它成员国提交专利申请。
2、PCT方法是指:在国 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按照PCT的规定提交国际申请,要求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国 家申请在PCT所有缔约国均有效,并在国际阶段程序完成后
30个月内进入国 家阶段。PCT是《巴黎公约》下只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的特殊协定,是对《巴黎公约》的补充。
3、EPC途径
专利申请人有两种方式在欧洲寻求专利保护。向欧洲国 家专利局申请或通过欧洲专利局(EPO)申请欧洲专利。EPO代表EPC成员国授予专利。EPC是1973年10月5日在
德国慕尼黑签署的《欧洲专利权授予公约》的英文缩写。该公约于1977年10月7日生效,共有8个原始成员国,即比利时、德国、法国、卢森堡、荷兰、瑞士、联合王
国和瑞典。第 一项欧洲专利申请于1978年6月1日被接受。目前,EPC体系共有32个成员国,另有5个国 家尚未加入EPC,但已承认欧洲专利。EPC向所有欧洲国 家开放,
一间欧洲专利申请可以指定一个或多个EPC成员国。申请一经欧洲专利局批准,即在每个指定国 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