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注册自己的商标之后都会向外扩展,获得更多的商业利润,所以商标所有人通常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当然,在许可他人使用前,许可人应当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许可期限和支付金额。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也可以自行起诉;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那么你真的了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诉权吗?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诉权是怎样的?
根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与商标注册人一起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提起诉讼时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可以分为三类: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法律风险
1、超范围许可的法律风险
被许可人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商标局批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要一致,不能超过商标局批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一旦超过范围许可使用,被许可人超范围使用商标,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被追究责任;许可人也面临着合同无效、违约等重大风险。
2、合同当事人和法律风险
被许可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者。依照有关规定,使用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婴儿食品、人用药品商标的,应当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使用雪茄、卷烟、有包装的烟丝商标的,应当提供国 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被许可人不在中国内地,不需要这类文件。合同当事人不遵守有关规定的,属于不具有法定资格的主体不适格,从而导致合同法律风险无效。
3、许可合同备案及法律风险
商标法第26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许可合同没有被备案,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商标持有人转让商标的,新受让人可以排除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权利,因此,未提交备案并不影响许可合同的效力,但也给被许可方带来了法律风险。
4、商标使用不当的法律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一些被许可人避免将商品视为贴牌产品,从而隐瞒实际生产者的名称和来源,这种不当使用商标将导致行政和民事法律风险。被许可人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责令被许可人限期改正,收集商标标志,可以根据情况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如果被许可人违反商标许可合同中商标的正常使用义务,将面临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
由于商标专利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当商标具有市场价值时,可能会引起他人的模仿和侵权,为了更好地保障商标持有人和被许可人对商标的权利,法律规定了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在合同诉讼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