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发明专利是几大专利中的一种,是授予那些具有绝 对新颖性、工业实用性和创造性的发明。迄今为止,欧洲专利局(EPO)有34个成员国和4个延伸国 家(马其顿共和国、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当然,在2008年1月1日,跟随着克罗地亚和挪威的加入,EPO其授权专利在38个欧洲国 家(包含了34个缔约国和4个延伸国)生效,目前英国已经退出欧盟。
申请欧洲发明专利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权利要求书;
2、 请求书;
3、说明书;如果有说明书附图也请提供;
4、说明书摘要;如果有摘要附图也请提供;
5、委托书(需要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欧洲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用英文、法文和德文三种官方语言之一向欧洲专利局提出申请。申请提出约一个月后,EPO将发出通知。
2.欧洲专利局检索: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提出检索请求并支付检索费。自申请之日起约2年,已收到欧洲专利局发布的检索报告,并附上关于申请可专利性的初步审查意见书。
3.专利申请的公布:欧洲专利将于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公布。
4.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申请人应在申请的当下或自EPO检索报告发表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的请求,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还应从欧洲成员国中指定具体成员国,并支付审查和指定费用。如果支付了七份指定费用,则可指定"欧洲专利条约"所有缔约国,但须单独缴纳延伸国的指定费用。经实质审查后,欧洲专利申请将进入实审程序,通常在实质审查提出后1至3年内收到EPO的审查意见。
5.欧洲专利授权:审查通过后,欧洲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复印件。申请人选择同意授权文本,允许本申请进入授权程序,或根据自身意愿修改文本或权利要求,另外两种语种的翻译同时支付授权费并提交权利要求。此外,有必要查询是否已经提交了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译文。完成上述工作后,欧洲专利正式获得授权,并颁发了授权证书。
6.对欧洲成员国生效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后,必须决定从指定国 家名单中选择生效国 家,并通知EPO该专利生效的国 家是哪些。
在确定了生效国之后,按照每一生效国的规定,一般有必要将欧洲专利的全部内容翻译成该国的语言,并提交该国,以便欧洲专利能够在该国生效。一般而言,欧洲成员国要求翻译工作应在授权公告i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并在每个国 家生效,在宣布后9个月内为异议期。因此,如果申请者需要在许多国 家生效,那么需要更多的费用。
在完成不同国 家生效的专利工作后,申请人拥有来自不同国 家的专利,相互独立,但每一项要缴纳年费。
7.整个欧洲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时间: 3-5年。
8.欧洲专利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