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盟发明专利从申请至授权需时3至5年;其有效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
2、提交欧盟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以一种官方语言(英文、法文、德文)向欧洲专利局提出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提出检索请求,并须缴付检索费。申请提交后约一个月,欧专局将发出通知。
3、自申请之日起约2年,将收到欧洲专利局发布的检索报告,并附上关于申请可专利性的初步审查意见。
4、欧盟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欧洲专利将于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公布。
5、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申请人应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或在欧专局检索报告发表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还要从欧洲成员国中指定具体成员国,并支付审查费和指定费用。如果同时支付七份指定费,则可指定欧洲专利条约的全部缔约国,但需要单独交纳延伸国的指定费。
6、提交实质审查后,欧洲专利申请进入实审程序,通常在提出实审后1至3年内收到欧专局的审查意见。
7、欧洲专利授权:审查通过后,欧洲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复印件。
申请人选择同意授权文本,并允许本申请进入授权程序,或根据自己的意志修改文本或权利要求。翻译另外两种语种,同时支付授权费并递交权利要求。此外,有必要查询是否提交了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译本。
8、上述程序完成后,正式授权欧洲专利,并颁发授权证书。
在欧洲成员国生效,通常在收到授权通知后,申请人必须决定从指定国 家名单中选择生效国 家,并将专利生效的国 家通知欧洲专利局。
在确定生效国之后,按照每一生效国的规定,一般需要将欧洲专利的全部内容翻译成该国的语言并提交该国,以便欧洲专利在该国生效。
一般来说,欧洲成员国要求翻译工作应在授权宣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并在每个国 家生效,在公告后九个月内是异议期。
因此,如果申请人需要在多个国 家生效,就必须准备一些费用。在完成不同国 家有效的工作后,申请人拥有来自不同国 家的专利,这些专利相互独立,每个国 家都必须支付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