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行业,虽说商标一直起着重要作用,但是有其好处也产生了弊端,那就是商标被恶意注册,商标恶意注册是国际商标节上一个值得讨论的热门话题。
多少年来,商标局加大力度打击恶意注册,通过调整审查程序,增加信息提示功能,在审查阶段发现恶意注册。然而,也有一些商标恶意注册案件难以发现。同时,法律的适用和处理也突出了一些问题。例如,六京"、"必味"、"居酱"的三个商标,这些商标被组合在包装上,形成了"六必居京味酱"的效果,在审查阶段是非常难发现的。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局在审查阶段打击恶意注册的立足点是维护商标注册的秩序,旨在打击恶意注册,而不是保护主体的权利。我们列举了一些恶意商标注册的典型案例,如下:
1、恶意抢注知名商标,攀附商誉例:“NEW BALANCE”商标的无效宣告案;
2、恶意抢注名人姓名例:“屠呦呦”商标无效宣告案;
3、抢注代理人或者代表人商标例:"博拉尼-康纳特BRANE-CANTENAC"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4、恶意抢注在先知名商标例:威海地素贸易有限公司恶意抢注多件商标驳回案;
5、恶意抢注公共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例:上海隽畅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恶意抢注多件商标驳回案;
6、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大量囤积例:"UL"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7、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例:“片仔癀八宝丹”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诉讼案;
8、对恶意摹仿驰名 商标的,不受五年期限限制例:“AUPU奥普”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9、恶意抢注名人姓名例:“乔丹”商标争议纠纷案;
10、无使用意图的商标囤积例:“sheer love十分爱”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以上是我们所例举出的10点商标恶意注册案例,旨在为了防患大家不要走这些道路,以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