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中国的发展,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在过去70年里蓬勃发展,如今更是到了一种不可估量的程度。70年来,我们本着改革开放的精神,逐步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史性飞跃,成为真正的知识产权大国,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为世界知识产权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也代表了70年来知识产权发展的重要时代节点,让我们再次追随历史的"足迹",回顾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道路上取得的非凡成就。
1950年7月28日,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颁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保障一般工商业专用商标的专用权。
1950年8月11日,中国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鼓励人们学习生产科学,促进国 家经济建设和发展。
1953年4月1日,中国出版了第 一期《商标·发明公报》。
1980年国务院批准了原国 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我国建立专利制度的请示报告》,也代表着中国开始探索专利制度。3月,中国专利局同时也正式成立。
1980年6月,中国加入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成员。此后,中国加入了20多项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如《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是一部既适合当时中国国情,又基本符合国际惯例的现代法律。
198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生效。同一天,中国专利局收到国内外专利申请3455件,这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上的专利历史新纪录。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6月1日生效。
2001年中国已正式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在此之前,为了符合世贸组织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规定,中国修订和完善了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建立了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并适合具体国情的统一、透明的法律制度。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 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实施"国 家知识产权战略"。
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批准在国务院领导下建立实施国 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协调和统筹国 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该战略的办公室设在国 家知识产权局。
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进行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正式闭幕,正式签署《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它填补了视听表演领域全面版权保护国际条约的空白之处,成为中国诞生的第 一个国际知识产权条约。
2015年3月13日,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知识产权制度应成为鼓励创新的基本保证。
2015年12月18日,同时又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实施国 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让知识产权保护实行制度更严。
2016年11月4日,又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律赔偿的最 高限额,探索建立专利权、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016年12月30日,《“十三五”国 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被国务院印发,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发展目标,全面部署了全国的知识产权工作,这是第 一次将知识产权规划纳入国 家重点专项计划中去。
2017年习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倡导创新文化,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利用",这是新时期知识产权发展的工作指南。
2017年7月17日,习总书记主持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并在会上指出,保护知识产权是营造良好商业环境的重要方面。
2018年4月1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开幕式上,习总书记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的最 大动力。
2018年8月28日,习总书记向2018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 级别会议发来贺信,指出知识产权制度对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坚定不移地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所有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
2018年11月5日,在第 一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总书记对其主旨讲话中指出:要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坚决惩治侵犯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提高知识产权审查的质量和效率,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
2019年7月24日,习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强调要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度。
以上历史所有的一切成功完成了国 家、省级、市各级知识产权机构改革任务,实现了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局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让我国的知识产权已逐步走向全面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