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注册商标被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存在,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定或者裁定是不具溯力的;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效力: 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处理决定书; 二是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三是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第四是已经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上述四项不产生效力的,不得以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为由要求恢复原状。
而商标无效的情况也比较普遍,也有很多人比较困惑,认为商标明明是注册成功了,但仍然被宣告无效?事实上,原因很简单:我们来根据"商标法"的第10条和第11条就明白了。
1、第十条:商标注册不得用于国际组织的有关规定和国际组织的名称、符号、妨碍公共秩序和产生不良影响的标志。
2、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禁止商品的图形、通用名称、型号等用于商标注册。
如果你的商标出现了被宣告无效的情况,那肯定是触犯了以上两种条例禁止的地方。
侵犯他人在先权:版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已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市场影响力,但未予注册、地理标志、抢先注册他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