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提交专利申请,到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已经准备好实审申请书手续的,该申请进入实际审查程序,专利局向申请人发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申请人未完成实质审查请求的,专利局将等待申请人办理手续;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审查请求未生效的,申请视为已经提出撤回。
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申请将按照进入实审程序的先后顺序等待实审。在实质审查中,审查员将在检索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条件进行综合审查。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授权条件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第 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4个月)陈述意见或者作出修改。申请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撤回。经至少一次答复或者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由于实质审查的复杂性,审核周期通常为一年或一年以上。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或者申请人修改陈述意见后缺陷已经消除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授权通知,申请应当按照专利法的规定进入授权准备阶段阶段。这样一来,从实质审查开始到授权的一个完美过程就呈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