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请求保护色彩是为了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来定夺的,将图案与形状的相同或相似、色彩不同或不相似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那么,为什么有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要请求保护色彩呢?
图案、形状和色彩是构成外观设计专利的三个外观设计特征。已知申请外观设计的产品的形状,图案为同类产品公知公用的,申请保护的颜色具有新颖性的,请求保护的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组合突破了该产品传统习惯中使用的颜色,或者克服了同类产品不能使用该颜色的偏见,或者该色彩的使用导致商业上的成功等等,然后结合颜色和图案、形状根据《审查指南》关于非近似外观设计的审查规定,可以满足外观设计专利的要求,即可以构成美观且适合工业应用的新外观设计。 假如反过来再讲,如果不请求保护申请的色彩,其保护范围只是形状和图案的组合,因相同或相似形状和图案的设计具有开放性而丧失了专利性。请求保护色彩这种外观设计专利途径上的申请,表面上无非就是受到了色彩的限制,让保护范围变窄,但这可以是能获得专利权保护的一项重大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