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证和商标注册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使用效力,即使两者的含义不同,也替代不了他们强大的效益;只要清楚的知道它们的含义,我们就能区分它们。
1、商标登记证:商标申请人的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颁发给商标注册人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
2、商标注册证明:为便利商标注册人使用而签发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注册证明一般情况下,是商标使用人维权的法律证明。
商标注册证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设计图样;
4、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
商标注册证明办理所需材料:
1、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件;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
5、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国际注册证明,应在前面加“G”并标明出具的类别。
商标注册证和商标注册证明办理的途径:
1、委托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商标注册证明办理的官费是100元,而商标注册证办理的官费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