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的商标被驳回,这是经常性的事情,如果被驳回,当然是可以再次申请的,但也要根据再次申请成功率来分析。当一个商标与它人有雷同或是相似的地方,或是不符合注册规定的,都会被商标局驳回。
商标注册申请人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的商标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商标注册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按照“商标法”的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于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驳回驳回,按照我们平常话来说,就是你提交的东西因为不符合规定,再次被撤了回来。所以为了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率,减少被驳回的情况,在注册前,我们可以做一次检索工作,来判定注册的商标的成功率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