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断增加,在美国、欧盟、中东等地区享有很高声誉,专利和商标申请数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前列,中国在知识产权发展方面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
所谓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其实就是指以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自动保护原则以及独立保护原则和优先权原则为基础的,都是在确立和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的双边或多边的国 家间保护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一个动态的发展历程。在国际上来讲,其知识产权保护是在19世纪末兴起的;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的商业重要性及其在全球经济中的作用日益明显,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也在不断提高。20世纪以来,知识产权的发展体现在权利的不断扩张上,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高标准化,这些都体现在以下几点。
1、减少和限制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和其它规定,如对合理使用、强制许可措施施加严格的适用条件、缩小法定许可的范围;
2、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比如将版权和专利保护扩大适用于计算机程序,将专利保护扩大到包括生命形式、细胞链和DNA序列在内的所有技术领域,并给予药品产品专利保护;
3、不断创设新的权利,20世纪产生的新的知识产权权利包括植物新品种权、数据库特殊保护权、网络传输权、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权等。
知识产权简单来说就是我们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产权人的权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在不断改进,逐步完善。当今世界,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案例是在是太多,或多或少会出现重复,能够及时准确的维护自身的产权是非常重要的,而且知识产权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到处都是知识产权,可见其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竞争力;当前,我国的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起点,为建设世界知识产权强国和科技强国开辟了新的征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世界知识产权强国和科技创新强国伟大目标。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果,这进一步表明我国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意识有了很大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逐渐重视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