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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意见征求稿)》起草申明

浏览: 发表时间:2020-05-11 10:35:27

1、 起草背景以及必要性

       按照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总体规划,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优化商标注册服务效率,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大力推动商标注册电子化进程。2018年11月26日,集商标电子申请、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等功能于一体的商标在线服务系统全面投入使用。

       为加大规范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电子商标申请,明确商标电子申请的特殊要求,也为了提升商标电子申请的使用效率,明确行政机关的责任,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商标在线服务系统的功能设计,确保商标在线服务系统的高效运行,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是在《商标网上申请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起草而定的《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2、草案的主要信息

       草案的主要内容共十二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总则,明确目的、适用范围和有关概念(第 一条至第三条);

二是电子商标申请提交前的准备,明确处理主体、方式和条件(第四条至第六条);

第三、当事人提交电子商标申请的规定(第七条至第九条);

第四、商标电子文件的送达规定(第10条)。

3、起草的主要思路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思路是规范商标电子申请行为,明确提交要求,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便利性,防止电子商标送达文件造成的问题影响商标注册过程;明确《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法》有关规定中电子申请的特殊性,对电子申请和电子文件送达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以符合电子政务时代的要求,防止因电子申请形式而产生纠纷。

       在立法思路上,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一是明确法律适用,确保商标电子申请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突出时效性和前瞻性,结合信息系统建设和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电子申请的各个环节提出标准化要求;三是明确电子申请的特殊性,突出电子申请过程快捷高效的性质。

       同时,草案总结了立法和实践经验,在风格和具体内容上充分借鉴了《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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