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商标注册下来之后,不想使用或是还没到使用的时候,不会被商标局取消,但是这里也需要注意,那就是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局可以根据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由此可见,商标局只有在提出三年未使用商标注销申请的情况下,方可撤销该商标,所以,你要明确知道商标的未使用期限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争议过程中被撤销,另一种是在使用过程中被撤销。
一、争议撤销
争议撤销是指商标注册后,由于一定的法律原因而引起的争议,导致商标被撤销,不再享有。主要是由于注册不当,要么是不当行为的注册,二是恶意注册。注册不当主要是由于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了一些不能注册为商标的商标。而恶意注册也就是随意抢注商标。
二、使用撤销
使用撤销,是指商标局因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而取消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是因使用不当而被撤销。下列情况将在使用期间撤销。
1、自行更改注册商标
商标的使用依据是注册证书,如果是文字商标,注册证书上的字体不应随意更改;如果是图形商标,则不得更改图形;如果是文本加图形的组合商标,则不得更改组合模式,也不得更改任何一个要素。如果随意变更字体、变更图形、变更组合或删除某一要素,这些行为被认为是自行更改注册商标,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
一般说来,企业变更注册商标,是可以得,特别是图形商标,但必须要有一些理由,比如因为企业的发展而原来的图形已经不太适合企业形象,需要更改,只要将修改后的商标再进行注册就可以了。
2、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主动更改注册人的名义和自行更改注册地址。
3、商标自行注册的或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还有一些就是故意以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而注册商标。这些行为都有可能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