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几天的7月18日,著 名艺人郑凯和苗苗结婚后首 次出现在宁波,是为参与此次投资的火锅店举行了开业庆典。然而,比这对夫妇更引人注目的是,郑凯火锅店涉嫌侵犯它人版权。
四川吼堂老火锅发布了一封公开信,称郑凯开火锅店的设计风格和装饰细节都与自己的店有惊人的相似性。对此,郑凯第二天回复说,如果有侵权行为,将立即纠正。
一些专家告诉南都记者,餐厅装修与其它餐厅非常相似,涉嫌侵犯他人的版权,这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十九号,郑凯本人转发了"火凤祥鲜货火锅店"的正式声明,说如果有侵权行为,是不会被宽恕的。"在这份声明中,“火凤祥”已经在专业法律人员、行业设计师及相关组织的沟通中进行调查,如果装修风格确实构成侵权,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起初的声明中,吼堂火锅店提出为捍卫自己的权利而挺身而出的原因之一是:郑凯有着明星效应,当他凭借自己的影响力在全国各地传播特许经营权时,人们会认为郑凯才是该作品的真正创始人,而吼堂火锅店最有可能被指控侵犯版权。
吼堂火锅店团队说:"在餐饮业多年来,到处可见餐饮业的抄袭和模仿,山寨也层出不穷。那么,餐厅的装修风格与其它餐厅非常相似,这是否构成侵权?
南都记者注意到,7月16日,吼堂老火锅店已申请室内装修版权登记。据该店相关负责人向媒体发放的两份工作登记证显示,该店的平面和VI申请、产品设计注册为艺术作品、室内装饰设计和软服装设计作者戴朝生是这两件作品的版权所有人,为吼堂老火锅店的运营公司,也就是成都世纪甲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这能成为吼堂老火锅店享有版权的基础吗?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克枫告诉南都方面的记者,成不成还要取决于吼堂老火锅是不是最早的作品,以及它是否具有独创性等等。否则,即使申请版权作品登记,也很难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姚克枫进一步解释说,如果成都吼堂老火锅的整体装饰内容反映了作者的原创思想、色彩、装饰布局等,最终体现了作品的特点,那么这一创作作品就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但如果吼堂老火锅装饰设计本身的内容本身不具有独创性,那么此复制现象就不存在侵权行为。
就目前的披露信息而言,郑凯火锅店是否违法仍有待司法审判。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吼堂老火锅店可以通过版权和反不正当竞争途径维权。两者有什么区别?
北京豪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告诉南都当面的记者:“知识产权保护的侧重点不同于不正当竞争。前者强调保护权利持有人的利益,后者注重保护竞争环境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不正当竞争法在补充知识产权法方面也发挥着有限的作用,具体的规则也不尽相同”。
他认为,如果作品更独特,可以构成建筑或艺术作品,你可以考虑用著作权(版权)起诉它。如果企业的受欢迎率很高,认同程度很强,我们可以考虑以不正当竞争方式保护自身的权利。